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

台灣的新活水 MOU倒底是什麼?

MOU(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)備忘錄,這裏指的是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,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先要了解 : 金融監理備忘錄,代表兩國或兩個經濟實體、或國家與金融組織間,彼此針對金融機構或證券投資上的監管協議。其中主要包括四項內容:


一、共同監理雙方透過MOU,確立監理金融機構的合作原則。
二、資訊交換為達成上述原則,雙方同意交換部份或全部境內金融機構資訊。(如企業財報、銀行獲利或資本適足率狀況等)
三、資訊保密雙方同意資訊交換僅限於監理之用,對外完全保密,避免爭議。
四、持續合作雙方監管機關持續交流與合作,確保雙邊金融關係穩定。


國際合作契約類型主要有3種,通常在正式簽訂合約前,會先簽訂合作備忘錄MOU、意向書LOI (Letter of Intent)和保密協定NDA (Non-Disclosure Agreement),差別在於契約中的實質內容。NDA為一個獨立存在的契約,有獨立的法律效力;而MOU、LOI是兩家公司合作或是投資洽談時,在早期階段所簽訂的合約形式,不算是正式的合約類型,若非在內容有特別約束規範,否則在法律上不具效力。


那與大陸簽訂了MOU 後,真的那麼好嗎? 這問題真得牽扯太大了,況且MOU能不能簽訂的關鍵還在於「兩岸定位」問題,大陸方面認為兩岸之間並非國與國的關係,在阿扁政府時期的政治意識形態之下,當然是不可能會簽訂所謂的金融監理MOU;如今在馬政府積極開放兩岸政策下,將重新尋求雙方都可接受的定位,簽署MOU將是必須面對的事。如何排除政治障礙,需要兩岸政府以更具開放性包容性的智慧與思維才能解決。


大陸的熱錢湧進來,是福是禍大家都說不準,但是中國大陸成為世界的強權已經是不爭的事實,我們可以選擇躲在家裏不出門,或是出門被排擠,還是認真的思考怎麼和這位大戶鄰居相處,不要一直停留在對方只不過是財大氣粗的暴發戶,這種鄉愿心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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